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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肇事逃逸者遭殴打死亡 涉案协警被批捕

  2010年1月14日,定西市安定区chan口镇石家岔村村民张辉因无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20天的处罚。但就在张辉被安定区交警大队交警拘传执行处罚过程中,遭到交警大队协警的暴力殴打,导致头部受伤,一个多月后经抢救无效死亡。9月14日,涉及此案的协警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,一名交警也因此案被取保候审。

  肇事逃逸被行政拘留

  一切还得从2009年10月31日下午发生在安定区民主路上的一起车祸说起。

  当日下午3时许,22岁的张辉驾驶一辆“东风”货车在安定区民主路上行驶时,与安定区农民周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,张辉将撞伤的周某送到安定区中医院后驾车逃离了医院。两天后,安定区交警大队在当地一工地找到了肇事车辆和司机张辉,发现张辉系无证驾驶。肇事车辆为张辉的父亲张建堂所有,平时往工地上运送砂石。

  “张辉技校毕业后没找到合适的工作,事故发生前那段时间,他正在驾校学车准备考驾照。事故发生当天,由于家中有事,我临时将车交给儿子开,谁知却发生了事故。”张辉的父亲张建堂说,当天的事故不是非常严重,伤者周某只是面部被擦伤,但电动车受损严重。由于张辉当时还没有取得驾驶执照,事故发生后,害怕自己无照驾驶会被警方拘留,张辉将被撞伤的人送到医院后逃离了医院。

  据张建堂讲,交警找到张辉后并没有立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,周某住院10天后痊愈出院,随后由交警部门调解事故赔偿事宜。周某住院期间共产生了3000余元医药费,加上误工费、护理费以及损毁的电动车,实际损失约6000元,但周某坚持要求赔偿15000元,双方一直未能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。

  2010年1月14日,安定区交警大队下达了对张辉的处罚决定:行政拘留20天并罚款2000元,当天上午8时许,交警大队的一名交警和3名协警上门,从家中带走了张辉。张建堂说,儿子确实违法了,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,对于处罚决定,他和孩子都没有异议。张辉当时很配合地上了警车,随后被带到安定区交警大队,并于当晚7时送交安定区拘留所。

  进拘留所前曾遭殴打

  “张辉到拘留所的第二天,就给家里打来电话,说自己头疼得实在受不了。”张建堂说,接到电话后他随即赶到了拘留所,儿子当时右半边身体一直处于麻痹状态,嘴角歪斜,嘴巴根本无法合拢。同监舍的关押人员说,张辉被送进来的当晚一夜没睡,一直喊头痛。

  “儿子说自己在被带上警车后遭到了殴打,有人用手铐在他后脑勺砸了一下,当天没有明显症状,晚上到拘留所后开始出现剧烈头痛症状。”张建堂说,张辉遭到殴打的原因是,在警车上交警要给他戴手铐,张辉说,自己也就拘留20天,他不会跑的,戴上手铐让别人看见以后就没脸活人了,希望不要给自己戴手铐。谁知这个要求激怒了车上的交警,一名交警朝他胸部捣了两拳,另一名交警用手铐在他后脑勺砸了一下。

  “我当时向交警大队反映了张辉的情况,希望能让张辉及时到医院接受治疗。交警大队派人到拘留所当面询问张辉,由于张辉当时头痛难忍,没有正面回答对方的询问,来人最后得出了张辉装病的结论。”张建堂说,一直到1月19日晚,因张辉的病情越来越严重,警方才同意让张辉回家治病。

  1月20日,张辉到定西市当地医院住院接受治疗,医生的初步诊断结果为“脑震荡”。此后,张辉的病情持续恶化,经常处于昏迷状态。2月16日,因病情危重,张辉从定西转院到兰州治疗。2月18日下午2时,张辉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
  交警大队“积极”赔偿

  张建堂说,儿子的身体一直很好,进拘留所之前也没有受过伤,儿子出现头疼等症状很可能是被交警殴打所致。张辉住院后,他先后到安定区交警大队、安定区公安局督察大队和纪委,反映儿子被打受伤的情况,希望他们能调查此事,但警方经过调查后告诉他,当天警车上共有一名正式交警和3名协警,他们均说没有殴打张辉。张建堂也当面询问过涉及此事的交警徐晓军,徐晓军的答复是,当时他坐在副驾驶位置,一名张姓协警开车,协警陈斌、曹文平和张辉坐在后排,他没打人,也没看到别人打人。

  “虽然交警、协警都不承认自己打人,警方初步的调查结论也是没有证据证明有人殴打过张辉,但是张辉死后,警方处理此事的行为表现得有点过于主动和热情,这让我们产生了怀疑。”张建堂告诉记者,儿子2月18日下午2时经抢救无效死亡,安定区交警大队当天晚上就要和他谈关于张辉的死亡赔偿协议。

  在安定区政法委、检察院、法院、chan口镇镇政府的参与下,双方最终在第二天上午达成了关于张辉的死亡赔偿协议,安定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赔偿张辉一次性补偿金26.6万元。鉴于张建堂家庭困难,由chan口镇镇政府于2010年解决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一个,为张辉母亲办理残疾证并纳入残疾人保障范围;将张建堂家庭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;将张建堂家庭纳入chan口镇重点救济帮扶对象范围,给予生活方面的优惠照顾;张辉交通肇事逃逸案由交警大队积极调解,妥善解决。

  这份协议在当天由安定区人民法院进行了确认,最终形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“人民调解协议确认书”。

  “当时,儿子刚刚去世不到24小时,我整个人精神几近崩溃,赔偿协议基本上是在亲属做主的情况下谈的。”张建堂说,事后通过咨询律师才得知,协议上的赔偿标准是人身损害民事赔偿标准,如果张辉确系交警大队的交警或协警殴打致死,首先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;其次,根据国家赔偿标准,应该赔偿58.4万余元,赔偿协议实际上是以民事赔偿代替了国家赔偿。

  张建堂说,当时自己稀里糊涂地与安定区交警大队达成了关于儿子的“人身伤亡赔偿协议”,交警队赔了钱,但没有人告诉他为什么赔钱,儿子到底怎么死的,也没有人告诉他,交警队的涉案人员也没有因儿子的死受到处理。

  涉案协警被逮捕

  张辉的尸体在埋葬前进行了尸检,张建堂将揭开儿子死亡真相的希望寄托在尸检报告上,但这一等就是半年。今年8月底,张建堂拿到了儿子的尸检结论,张辉系生前头部受到钝性外力造成脑挫裂伤,致使脑组织出血、坏死、水肿造成颅内高压中框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。

  9月26日记者在定西采访时了解到,定西市检察院指定通渭县检察院办理张辉死亡一案,通渭县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涉及此案的原安定区交警大队协警陈斌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9月2日被刑事拘留,9月14日批准逮捕。同时,对此案负有领导责任的交警徐晓军被取保候审。目前案件正处于侦查阶段。

  本报记者 邢剑扬

留言板电话:010-8261228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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